自愿申请:乡镇政府 或街道办事处社会 救助服务窗口 退回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收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合格的材料 不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 区残联复核 1.对复核合格的材料,收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表》上签署意出具相关资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二代残疾证、低保证或其他享受低保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实填写:《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和《河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 1.对初审合格的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资料报区残联审核;对初审不合格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书面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定期公示 补贴发放 不少于5个工作日 见,并将材料转送民政部门。 2.对复核不合格的材料区残联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区民政部门审定 收到复核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审定,1.对审定合格材料,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2.对审定不合格的材料,书面通知区残联并告知原因。 3.对审定合格的,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同级残联制定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定期复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82f821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