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中自由意志体现 对中国读者来说,读懂《简爱》没有丰富的圣经知识是难以实现的。整本小说体现了浓厚的基督教元素,以直接引用圣经话语和间接阐述基督精神的方式加以呈现。对《简爱》的文学批评众文本中,女性主义批评占其主导地位,并获得众多学者的认可。著名的有吉尔伯特和古芭的《阁楼上的疯女人》、苏珊·S.兰瑟《简·爱的遗产:单一性的权利和危险》等。对《简爱》进行基督教阐释的批评也有很多,例如:有人认为它是反神学压迫的文本,有人认为简爱对基督教既肯定又否定,肯定仁爱、宽容和忍耐,惊骇于那种泯灭人性之爱的狂热。然而他们似乎忽略了导致这一切的最重要的根源,那就是自由意志作用。整个小说放在基督教的视野下解读,与其说是一个女性的成长史,不如说是一个基督徒自由意志的展现与上帝相融合的过程。 自由意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它有哲学的界定也有神学的阐释。简单的来说,它是一种选择权和决定权。比方说今天中午将要摄取什么种类的食物,这个得自己选择和决定。上帝给予你这个选择的权力,当然上帝还给予你是否信它的权利。简爱是一个思想比较独立也很特别的女孩,她在不公正的境遇下敢于反抗(怒斥舅妈把她关在红屋子里的行为),对神学学校中不合理的现象也敢于质疑(院长布鲁克赫斯对学生不合理的管教),这就是她的个人意志的充分体现。她不束缚于传统权威,她敢于独立思考并作出判断。包括后来与罗切斯特的坎坷爱情,和最难以摆脱的圣约翰借着神的“旨意”压迫简爱,让她跟随自己并且去宣教。(这是在基督教国家中可能最难以摆脱的, 因为很难分清这到底是出于人自身的惧怕还是神真正的呼召。)在这些最艰难的处境中,简爱还是自由的选择自己要走的道路并且过后依然过上幸福的生活,这就是自由意志对个人人生的意义所在。然而,我们所说的自由意志并不是无法无天,随便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康德的定义是:自由是指人在道德实践意义上具有不受自然律束缚、摆脱肉体本能而按自身立法行事的自由意志。然而,这自身立法对于基督徒来说应该依从于圣经的教导和神的启示,而基督徒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喜乐,当然这对于任何人也一样(只是他们意识不到而已)。所以,自由意志的存在表现在人的自由选择,而自由选择过程中应不违反神的律法并遵行神的旨意才是真正的自由和幸福。简·爱在面对圣约翰的压迫下,她对神发出了呼求,因为她无法接受这无理的要求,她想要走自己的道路,但在自己无法明确的选择下,只有祈求神的帮助和指引:“把路指给我,指给我吧!”当简·爱把自己完全依靠给神后,上帝就给她点明道路,她听到罗切斯特的声音:“简!简!简!”这决定命运的三声呼唤,让她们重新相聚在一起。想不受压迫重新选择道路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祈求上帝给予指引是自由意志与上帝的融合。而这往往才是真自由真幸福的表现。 这样的阐释对无神论者可能会引起反感。然而,这当中还是有积极意义:我们在面对选择时,要更多的独立思考,不管能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但起码要有这一意识。不盲目服从权威,不被外界的不良影响所压迫,听从内心自己真正的呼声就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09d827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2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