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杰印象视觉创作社 摄像服务合同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摄像助理名,在甲方举办活动中以数码摄影\摄像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摄像服务。 乙方提供化妆师名,在甲方摄像活动中可以为新人化妆\补妆的方式,提供一对一化妆服务。 乙方提供外景车辆,在甲方摄像活动中可以提供接送新人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摄像要求: 使用松下NV—GS258K 3CCD专业摄像机 后期制作光盘交付 后期制作要求: 摄像全部后期电脑编辑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年月 日 第三条 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影与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 第四条 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即(小写)元。 1 西杰印象视觉创作社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 现金支付 (二)付款 甲方活动结束后即支付款项50%,余款待后期制作完成后全部支付。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 址: 传 真: 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 址: 传 真: 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1696ce75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