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园林栽植土GBJ08—231—98》。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6.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6。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6。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7条 发包人工作 7。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4)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第8条 承包人工作 8.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cc0506a1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