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解 书 当事人: (肇事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甲方) 当事人: (受害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乙方) 事故经过:2017年 月 日,在桦甸市人民路白雪书屋对面人行道上,甲方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乙方乘坐人力车相撞,造成乙方受伤住院。经过桦甸市医院治疗,经诊断乙方尾骨折在此期间乙方共花医疗费: 元,乙方在医院住院已 天进行康复休养,目前伤势已好转,根据医院主治医生建议可以回家进行调养。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一事,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次交通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 二、 甲方已付住院费 元; 三、 乙方住院期间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由甲方负责办理,扣除甲方已付医疗费 元,其余归乙方所有; 四、 乙方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补偿多少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负责; 五、 乙方在签订此协议后,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六、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和解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交警队各执一份。 协议是自愿达成和解凭证,一经签订不得反悔。 双方声明:我们上述协议完全真实、合法,如果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000e5f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