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书中的政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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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书中的政体思想

要:《政治学》一书是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代表作之一,其中包含了许多亚里

士多德的政体理论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堪称经典。西方政治学者们的政体思想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在不断重复这一政体理论。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政体;国家

古希腊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是西方学术史上的重要人物,其著作甚丰。其中,《政治学》是亚里士多德的代表作之一,被评为专门的政治学研究的“创始之作”。因此,亚里士多德也被认为是古代希腊政体理论的集大成者和西方经典政体理论的创始人。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后世的让·布丹、约翰·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著名思想家都深受其政体思想的影响。直至现在,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依然有着很高的价值,值得我们去研究和学习。

一、政体的概念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体”的概念是和城邦、公民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首先,政体是建立在城邦的基础之上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的组合的人—如果他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祗。”既然脱离了城邦的人已经不再是“人”,那么他们所建立的政体自然就是“非人类”的政体,当然也就不在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研究范围之 内。正如顾准先生所言“城邦制度既是希腊的传统,也是希腊政治思想的不可违背的潮流,是希腊政治学的既存前提,离开了城邦制度就没有政治学。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把城邦规定为‘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他的政治学,不折不扣是城邦政治学,离开了城邦就没有什么政治学可言,东方式的专制主义大国,在他看来是一种‘野蛮人’的制度,是摒除在他的探讨范围之外。

其次,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民共同生活所采取的方式就是国家的政体,也就是说公民决定政体,而政体要反过来保障公民的共同生活,促进公民共同生活水平的提高,还要促进国家中“善德”的实现,因此也促进了城邦的发展。而为了实现“善德”,政体则必须也一定是“城邦职能组织”,能够行使城邦职能。在此,亚里士多德总结道:“政体这个词的意义相当于‘公务团体’,而公务团体就是每一城邦‘最高治权的执行者’此处的“最高治权”即为城邦职能。根据亚里士多德对政体的定义,不难发现亚里士多德政体思想的研究重点是“执行者”,重点研究“执政者”的构成以及组合方式,也可以说,亚里士多德政体思想的研究重点是“最高治权”是由哪些人并以何种方式行使。简言之,即研究“统治者”,这也是亚里士多德所谓之“城邦公职的分配方式”。从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标准也可以发现,不论是依掌权者人数多少来划分之数量标准,还是依统治目的来划分之目的标准,都是针对统治者来划分的。


二、政体变迁的原因

亚里士多德给《政治学》规定的任务就是:即使不能消除穷人和富人的冲突,也要弱化这种冲突。

(一)财产关系变化

一个城邦采取哪种政体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政体也会随之变化。各种因素当中,亚里士多德比较重视经济结构和党派力量的对比。应该说,他看清了政治活动的本质所在。亚里士多德并不认为,革命必然与财产规定有关。要防止革命,一要对公民进行教育;二要遵守法律;三要法律和行政的正义,“使每个人都享受自己的所有”。在寡头和共和政体中,变革或政体的衰亡可以因财产资格的作用而发生。”应对官职的财产限额进行及时的审核

(二)执政不当

亚里士多德的主要兴趣在于改造现存的政体,他可以公正地被认为是‘混合政体’这一概念的创始人,在《政治学》中给自己规定的中心实践任务,不是说消除也是弱化穷人和富人的政治冲突。对于执政者来说,有些政体变迁是能够经过努力可以防止的,特别是利益平衡、实行法治、施政不失人心等。而有些则很难应对,不易察觉,如社会变迁、阶级结构的变化、制度自身的弊端、执政者个性缺陷等等。所以,一般而言,作为执政者,守成不难,但是守成者也不总是那么幸运,有时候错失改良时机,导致守不能守;执政者们未必不想有所作为,但又做不成。他们的悲剧不仅仅是他们自己,而是属于制度本身。他们的先人在制度建设上也曾经费过心机,企望永享太平。制度本身的问题,非得有聪明智慧的政治家才能有所作为。

三、理想政体

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思想主要集中于《政治学》的七、八两卷,但是其具体描述并没有那么详细,所谓的理想政体,未必能够实现,只是指理论上最好的政体。纯粹理论的理想政体,是指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都是最好的政体,是现实政治的重要参照标准。事实上,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理想,像柏拉图、空想社会主义者、卢梭、马克思等都很明显。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把理想政体与现实中能够实现的最好政体区分开。

(一)理想政体的目标

第一是实现正义。古希腊人普遍把正义看是国家追求的最高目标。“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公正’,它的真实意义,主要在于‘平等 里士多德的正义观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给适当的人以适当的待遇。即因地位、财产、能力或者贡献等因素获得不同的待遇。“人类不同于其它动物的特性就在于他对善恶和是否合乎正义以及其它类似观念的辨认”“城邦以正义为原则。”凡社会团体都有自己的目的,城邦国家的目的就是实现正义,这是希腊人普遍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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