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性共管共享工作细则范文 一、共管共享对象 1. 村级公益性设施或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广场、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教育设施等。 2. 村级公益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项目、社会福利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等。 二、共管共享原则 1. 公平原则:所有村民均享受共管共享的权益,没有歧视或不公平待遇。 2. 自愿原则:共管共享工作应建立在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没有强制性要求。 3. 公众参与原则:村民有权参与共管共享的决策和管理,形成多方共治的局面。 三、共管共享责任 1. 村委会负责协调和推进共管共享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 2. 所有村民有责任保护和维护共管共享的设施和资源,不得违法乱纪。 3. 村民可以自愿参与共管共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共管共享机制 第 1 页 共 2 页 1. 共管共享设施的维护:由村民自愿组成维护小组,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向村委会汇报工作情况。 2. 共管共享项目的执行:村委会根据项目需要,组织村民参与项目的实施,包括募集资金、组织志愿者等。 3. 共管共享资源的管理:村民可以自愿参与资源的管理和利用,需遵守相关规定和约定。 五、共管共享利益分配 1. 共管共享设施的收益:由村委会统一管理设施的收益,并用于设施的维护和改善。 2. 共管共享项目的资金使用:由村委会按照项目的需要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 3. 共管共享资源的利用:村民可以自愿利用共管共享资源,不得侵犯他人利益或造成损害。 六、共管共享宣传教育 1. 村委会应加强对共管共享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定期组织共管共享经验交流活动,分享成功案例和经验。 3.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共管共享的意义和价值。 以上即是针对村级公益性共管共享工作的细则范文,可作为参考模板,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2e12aa0ba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