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现场会议制度 一、会议基本规定 1、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业主授权的范围组织、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上午9:00,参会成员提前五分钟到会,不得迟到。 3、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室。 4、参加人员: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建设单位的项目部经理、各专业负责人,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不得代签。 5、施工单位必须每周四上午11时前将周施工进度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及甲方共七份。 6、会议开始后,首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一周来的工程施工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目标做客宏观分析;对上周未完成的目标项目采取如何补救措施,汇报发生具体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和下周目标计划情况汇报。 7、监理单位总结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总体回报做出客观评书并提出具体要求。 8、业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及提出具体要求。 9、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制约工程计划目标未完成存在的问题和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会议纪律 1、所有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每迟到或早退一人罚款100元。迟到者视为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页脚内容2 1目的 接受,中途离场和早退者视为对离会后会议内容无条件接受,缺席者视为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接受。 2、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并禁止在会议接打手机。 3、所有参加会议人员禁止抽烟。 4、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5、对客观真实的纪要,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在会议栏上拒签和拒收会议纪要。 6、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例会的必须提前请假,因特殊情况早退的必须征得主持人同意。 7、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24小时请假,但会议内容和精神也要在第一时间去加强落实。 8、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9、会议期间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10、与会人员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11、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不得打断。 12、会议发言顺序:总包单位-监理-业主。 特此明确,请遵照执行 山东贝特建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冠华车北居住组团监理部 2011年4月20日 . 页脚内容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8321df7f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