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协议 个人车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经过充分协商,甲方将其位于小区号的一个车位出租给乙方,作为其车辆(车牌号)的停放使用。双方签订了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为元整/年,大写。乙方可以留存本合同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仅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负责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果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仅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五、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不得改造该机械车位;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将该机械车位恢复至原状。 六、乙方停放车辆仅限停泊轿车类小型车辆专用。如果乙方的车辆超过车位规定的长、宽、高、载重,导致无法停放或损坏车位或其他车位,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乙方承诺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b64d303f1ec5da50e2524de518964bce84d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