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文明养犬管理规定 宇文皓月 为加强小区宠物豢养管理,包管小区业主的人身平安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小区不提倡养犬; 二、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三、凡本小区内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四、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养犬人应每年定期对所饲养犬注射相关狂犬病疫苗及进行惯例体检,以防各类疫病发生。 六、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犬类,防止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家中无人时,应将犬只妥善安顿。 七、养犬人应文明遛犬并携带宠物粪便袋或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 八、遛犬时,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主动躲避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九、犬只进出电梯、上下楼梯时,小犬抱在手上,大犬绳索拉紧。 十、携带爱犬户外活动时,应为爱犬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需戴上防护口罩,防止伤害或惊扰他人。 十一、不要让爱犬在小区楼道、电梯、绿化带等公共场合随地大小便,若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坚持小区内环境卫生。 十二、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分及卫生防疫部分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三、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十四、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平安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 十五、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纳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 四川锦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6953b9499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