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版权法体系中作品的“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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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版权法体系中作品的“独创性”

乔丽春

【期刊名称】《重庆理工大学学报》 【年(),期】2011(025)005

【摘 要】通过深入分析美国版权法关于"独创性"的成文法规定及立法意图,并对重要的司法判例进行重新检视与解读(尤其是B leistein案在独创性问题上产生的误解以及Feist案的真正意义和影响),论证、揭示了"独创性"内涵(创造性)在版权法体系中"显性"存在和"隐性"存在的事实,为准确理解版权法视野下的"独创性"及未来进一步研究其与作者权体系"独创性"规定的关系提供了更为客观、全面的依据,也澄清了法学界长期以来形成的某些片面认识和误解。 【总页数】7(P24-29,44) 【作 者】乔丽春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北京100871 【正文语种】 【中图分类】D913 【相关文献】

1.再论版权法体系中作品的"独创性"2.版权法上作品独创性的认定标准3.浅析作品的独创性——且看独创性在演绎作品中的运用4.新闻作品权利归属与行使中的利益平衡──以新闻媒体内部的版权法律关系为视角5.Google数字图书馆计划中的“孤儿作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分析——以美国版权法的历史变迁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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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6c2b664b6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