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全日制招生:符合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国内外应届或在职大学本科毕业生; 2、国际、港澳台招生:接受国际教育、港澳台教育、外国留学生等对口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学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包括公安教育,法律,政治学,经济学,公安管理,公安技术,警察犯罪学,犯罪侦查学,警务行政学,警务指挥调度学,公安检验学,公安战术学,安全科学,其他。 三、报名要求 1、国内学生:按照《研究生教育管理条例》规定的报名流程,参加招生考试。 2、国际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中外学习成绩单,进行文书审核和面试等招生工作。 四、入学条件 1、国内学生:须参加招生考试,获得指定分数线要求; 2、国际学生:须通过文书审核和面试。 五、录取Å程序 1、国内学生:符合招生条件者参加统一招生考试; 2、国际学生:申请及报名,录取条件,考核方式等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31日; 2、考试时间:8月20日; 3、录取结果公布:8月31日。 七、其他 1、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工作进行调整和修订; 2、一但录取确定,学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生教育条例》和《学生休学、退学及其他离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特此公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年6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7fe20432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