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屋木作定制定购合同 购货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货方(乙方):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购货产品: 1.购货产品内容详见附件。 2.附件包括,全屋定制报价单(全屋木作的材料、工艺要求依全屋定制报价单所确定)、设计图纸。全屋定制报价单及设计图纸是本购货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请甲方仔细阅读并签名确认。报价单及图纸签名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随意变更,经双方同意更改的需重新出具报价单、图纸并签名确认,否则应变更图纸、报价单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承担。 3.油漆色板要求依签字确认的实物样板为准。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包括下列费用: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运输费,安装费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它费用。 2.由于甲方变更导致数量、材质发生变化,则按产品报价单的单项(附件)调整合同总价。由于甲方更变,要求生产提供与上列货物规格不相同的产品,甲乙双方可参照相近规格产品定价,没有相近产品则重新定价,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才可生产。 3.产品均为定制品,如产品已经生产后甲方提出删减项目,甲方仍需支付该项目的款项。 4.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80%货款,即人民币¥ 元( );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20%的尾款,即人民币¥ ( )。 三、安装时间及地点 1.在甲方确认完图纸,实物油漆样板、五金及支付80%货款后45天内安装完成。 2.送货时间: ;送货地点: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乙方在此日期前一天与甲方电话联系,确定具体上门安装日期和时间。 四、产品质量标准及验收:质量要求按照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在15日内配合乙方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验收,并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不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门的开向,数量,柜体的数量等;负责提供生产相关的所有电器详细尺寸;在乙方产品安装前,甲方应提供安装产品室内水、电、气等管道的详细走位图或作明显标示,否则对安装过程中钻孔等操作导致的管道损坏等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安装质量和进度,以及是否与合同附件列出的材料,生产工艺相符合。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乙方保证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的材料与辅料,为甲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乙方保证按照乙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运作,对所提供产品、采购、制作、加工、检验、运输,安装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合同的安装要求。 乙方提供成品木门所需的预留门洞尺寸和木饰面墙板的基层完成面尺寸。(对应施工深化图);提供定制柜所需的空间尺寸。(对应施工深化图) 六、免责声明 1.木门,门套,窗套,踢脚线,背景线条等烤漆类定制产品均采用实木(附件备注标注基材)及木皮(科技木皮或天然木皮)加工而成,定制品与图册、样品在纹理,图案颜色等方面有出入,油漆后也会产生“色移”,以实际交货为准。 2.长宽公差±1mm;翘曲度≤1.00(对角线长度<700mm),翘曲度≤2.00(700mm≤对角线长度<1400mm),翘曲度≤3.00(对角线长度≥1400mm);接口缝隙≤1mm;对角线误差2mm,门梃间平行偏差≤2mm 3.针孔,虫眼,树结允许存在;局部允许有少量的创光波纹;允许有轻度色差。 七、保修责任 1.自产品施工工作完成后,乙方须负责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如:开裂,脱漆,变色等问题的保修工作。因后期保管使用不当产生的人为损坏,若甲方需乙方予以维修完善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违约责任: 1.违约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终止合同时,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2.甲方代表不能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的通知、确认,批准,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在生产或安装过程中因甲方需更改方案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相应的损失金额进行赔付,同时适当对该部分货物延长交货期,但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拖延其他货物的交货期。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停止生产或者拒绝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所有乙方损失。 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责: ① 不可抗力; ②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付款。 4.乙方不能交货或少交货的,应按未交货部分的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5.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合同金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所有甲方损失。 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责: ① 不可抗力; ②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交货。 九、解决争议条款: 1.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2.解决争议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姓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电话、传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59753f80c4bb4cf7ec4afe04a1b0717ed5b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