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形成发展 人类社会的职业道德经过了漫长的岁月。职业道德在原始社会萌芽,在奴隶社会形成,在封建社会得到了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人类社会职业道德发展的新阶段。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第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克服了以往职业活动中的利己主义和小团体主义倾向,使职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在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基础上统一起来。历史上的职业道德虽然考虑到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但由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竞争,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在于谋取职业中的私利,在于追求个人或小集体的私利,这就使得它不得不陷入小集团的私利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尖锐冲突之中。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的废除,在根本上使得个人利益、职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统一起来,各种职业都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行各业可以形成共同的道德要求,彼此之间是互相服务的关系,抛弃了“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利己主义原则,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集体主义原则。 第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谴责职业服务过程中虚伪浮夸等各种不诚实现象,倡导在社会服务中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在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代或国家、社会,由于利己主义以及职业私利与社会公益的冲突,在职业道德中往往表现出虚情假意、表里不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各种职业生产和服务的目的,在于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而不是获取私利和不义之财,它不应该有与人民利益和社会利益相违背的职业私利,因此表现在职业道德中也无须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职业服务中的虚情假意、不诚实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不容的。 第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消除了职业门类上的等级尊卑陈见,认为各行各业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彼此之间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在道义和人格上是平等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成了社会的主人,劳动变成光荣的事情,劳动态度的好坏成为对人们进行道德评价的标准,劳动者 贡献的大小也就成为衡量人们道德价值的依据。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不以人们从事何种工作来评价地位贵贱,只以劳动为社会所作的实际贡献而论价值高低。 第四,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在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指导下形成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完全一致。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受社会主义道德支配的,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在职业上的体现。如前所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是一个完整的规范体系。从纵的方面看,它包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公平、诚信的道德原则,包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包括义务、责任、良心、荣誉、幸福、正义、价值、善恶等道德范畴。从横的方面看,由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可以分为三大领域,即职业生活、家庭生活和公共生活,用以指导和调节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也相应的分为三个部分: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基于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特殊要求和具体体现。 第五,在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发展中,各行各业领导者典范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又说:“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这就是说,领导人本身的行为正当,不发命令,要办的事情老百姓也能照着去办;若是他本身行为不端,即使三令五申,老百姓也不会信从。“正”字的意思就是端正,你带头端正自己,谁敢不端正呢?孔子的思想至今仍有积极意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某些旧的社会分工,取缔了某些旧的职业。但是,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文化领域或其他领域,职业的分工、劳动者在社会活动方面的职业差别还是存在的。因此,对于各种职业部门的领导来说,为了保障各个社会领域中的各种职业、行业的顺利发展,维持职业集团内部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持个人利益、职业集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基本一致,协调和平衡各个职业集团之间以及职业集团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在一系列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措施的同时,还必须采取特殊的道德措施。诚然,在我国的实际生活中,各行各业职业活动都贯穿着某些职业道德要求;党和国家制定和颁布的许多政策、法令、指示、章程、条例等,都不同程度地包括有职业道德要求;每个职业集团和职业部门都结合本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a3510850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