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业主群群规 ——2017年11月10日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 为规范群管理,便于广大业主反映和探讨小区公共事务,便于邻里之间沟通交流,促进邻里和谐,制定群规如下: 一、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倡导文明发言、理性互动,倡导言论自由、互相尊重。 三、倡导以事实说话,反对捕风捉影互相猜疑。 四、不得杜撰事实,不得造谣传谣。 五、提倡就事论事,观点不同可以辩论,不得进行道德绑架、不得侮辱他人、不得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的动机和人品。 六、业主以“楼栋房号 昵称”或“楼栋房号 姓名”作为自己的群昵称,不愿配合按格式修改群昵称的,视为非业主请出群。出于验证业主真实性的需要,业委会对身份存疑的可以单独要求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但不予公开)。 七、不得暴露他人隐私,不得透露他人未在本群自愿公开的信息、即使他人已在别处自愿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电话、籍贯、工作、婚姻、家庭等等)。 八、不得有发布广告、团购等营利性质的商业行为。 违反以上群规,情节轻微的任何成员都可以提醒,提醒之后仍不注意的予以警告;经警告仍不改的,或者情节严重的,移除出群。 对于违规情节有争议的,或者虽未违反上述群规但破坏邻里和谐的,应经过业委会集体讨论,以集体研究意见为准。 (说明:业委会业主群是经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建立的,是作为业委会听取业主心声、维护小区公共利益的主渠道,并与业委会微信公众一起作为业委会发布消息的正式渠道,由业委会主任作为群主,属于业委会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b4ff90a4b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