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手抄报资料安全行车常识十条 驾驶车辆要求驾驶人员要有高度集中的注意力,随时注意路面、行人等影响车辆行驶的因素,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时要高度集中,并确保驾驶的车辆的可行性。下面,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车的安全知识。 1、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一日三检"制度,确保每天的行车安全。 2、车辆起步前应在上车前进行检查,上车后要进一步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起步;起步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沿原方向缓行,再逐步驶入车道。 3、车辆行驶中,道路条件不能保证足够的横向安全间距时,应降低车速通行。 4、借道行驶的车辆驶回原车道时,应看清道路上其他车辆行驶情况,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驶回原车道。 5、会车前应选择合理的行驶位置,当预测会车位置不理想时,要立即减速缓行或停车,不要犹豫不决,更不能抢行和强行。 6、车辆通过视线不良的弯道时,应减速、鸣喇叭,靠右行驶;通过急转弯时,必须降速,在四级道路的弯路上沿外侧缓慢行驶。 7、车辆进入环岛路口应逆时针方向行驶;通过立体交叉路口,应按路口前的指示标志行驶。 8、车辆高速行驶中,遇后车跟车很近时,开右转向灯让后车先行。 9、车辆掉头,应选择道路较宽,交通流量较小的地方;在容易发生危险的道路不准掉头和倒车。 10、在一般下坡道上临时停车时,应使发动机熄火,拉紧驻车制动器手柄,将变速杆挂入倒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b71f08e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f31fb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