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四类诗 白居易把自己的诗分为四类:讽喻诗、闲适诗、感伤诗、杂律诗。这个分类出自他的《与元九书》,就是他托付元稹替他整理诗作的一封书信。依照白居易在信中的自述:讽谕诗是他“自拾遗来,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闲适诗是他“或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情性者”;感伤诗他是“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叹者”;杂律诗则是“五言、七言、长句、绝句,自百韵至二韵者”。 这四类诗中,白居易自己比较重视讽谕诗和闲适诗。他认为讽谕诗反映了他的“兼济之志”(这基本上是他贬江州司马之前的人生观),闲适诗写出了他的“独善之义”(江州司马之后),这些诗都是他的人生目标的直接体现,这些诗对他来说很重要,是他的主要诗歌成就。而余下的两类感伤诗和杂律诗则“或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他甚至认为这后两类诗可以在编诗集时“略之可也”,不重要! (《长恨歌》诗意) 但有意思的是,我们现在提起白居易这位诗人,评价他时常说他是新乐府的主要倡导者是官方的评价,要一提他的代表作品,大多人想到的是《长恨歌》和《琵琶行》,甚至只有这两首诗才代表了他最高的诗歌水平。那么问题来了,这两首诗,恰恰都属于“感伤诗”,是白居易认为不必保存的诗。 (《琵琶行》诗意) 白居易推崇杜甫,他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他希望能通过诗歌“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这很好,这种创作原则和创作出发点也继承了自《诗经》到杜甫的“美刺比兴”的优良传统,这是他成为伟大诗人的基础。他的《新乐府》、《秦中吟》也很有现实意义。上学的时候我们也学《卖炭翁》,《杜陵叟》……因为这些诗很有“现实意义”。 (《卖炭翁》诗意) 可叹的是,白居易有一条创作原则影响了他的成就,就是我们不断赞叹的“老妪能解”。《唐才子传》称:“公诗以六义为主,不赏艰难。每成篇,必令其家老妪读之,问解则录。”这个用心当然是好的,为大众创作的诗,让大众读得懂,但却也因为他每首诗都以这个为标准,反倒成了另一个极端的“以辞害意”(不仅用生涩的字眼或堆砌辞藻会“以辞害意”),试想,为了让老妪读懂,就需要不断地“经营”文字,不断地做“理性”安排。可问题是诗恰恰最要不得“经营”和“理性”,它是有强烈的感性色彩的。多了这层经营和理性安排之后,白诗的“真”减了份量。这也是他最终敌不过杜甫诗的感染力的原因所在。 白居易的诗大多跟真情实感隔了一层,很多写真情的句子是他用心“经营”出来的,多了一个“有心”,但这首送别小诗,却清新别致、清淡如水,更难得的是清新与清淡中流出的依依真情。前面说了,诗贵情真,也正因此,这首小诗可算是白诗中不可多得的珍品, 而这样的小诗,白居易自己并不看重,在他,这是一首“杂律诗”,是属于“略之可也”的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d6424da4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