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权基本情况: 1、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年**月**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合法股东。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工商注册号为:*****。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公司** %的股份。 3、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4、甲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乙方只是代持股份,不承担因由股东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1 / 3 4、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 四、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2、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保密义务: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股权代持期限 代持股份期限暂定为自本协议生效起至**年**月**日止。若在此期间,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手续时本协议自行终止。若超过期限,乙方代持股权未能转移的,由甲乙双方商议后续签代持协议。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f9b26cb7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