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 人 卖 车 合 同 范 本 车主: 车主(承买人): 车主地址: 车主地址: 车主电话: 车主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车主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行驶公里: 发动机号: 燃料: 车架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整(¥ 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 (¥ 元)。在(¥ 天内,车主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 车主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 第 1 页 共 2 页 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车主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车主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车主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车主。 2.车主应在提车后 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如车主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车主,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 年 月 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 年 月 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车主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车主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主:(签章) 卖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06795904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