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财务公开制度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 本文认为,对于贯彻落实财务公开制度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多法并举,确保愿公开、能公开、会公开、真公开,力求取得实效。 标签:军队财务 落实公开制度 对策思路 2011年军委颁发的《财务条例》规定:军队单位应当发扬经济民主,按照规定实行财务公开。为了继承和发扬我军经济民主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财政公开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近年来根据总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级部队大力推行了财务公开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军队财务活动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力地推动了军事经济廉政建设。但是,从目前总体情况分析,在贯彻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方面,仍然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迫切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转变思想观念,确保“愿公开” 严格地讲,财务公开涉及关系复杂,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所以必须在转变思想观念上下功夫、见实效。为了尽快适应国家财政公开制度改革的大环境,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和认识财务公开对做好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地落实相关法规制度,积极研究和探索财务公开的具体措施办法。要切实认识到,财务公开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各级应按要求主动地把账本晒出来,让领导干部、财务人员和办事开支经费的部门,自觉地接受广大官兵的监督,强化管理,慎重花钱,最终受益的不仅仅是单位,也包括我们自己。因此,相关主体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既不能瞻前顾后、束手束脚,也不能敷衍塞责、摆花架子。单位主官既要加强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也要率先垂范,敢于公开预算安排、经费收支、资产处置等重大财经事项。 二、遵守保密规定,确保“能公开” 军队经费开支的特殊性,决定了财务公开应当是相对的、有限度的,保密原则是财务公开的第一位考虑的因素。我军《保密条例》规定: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属于军事秘密的重要内容。2007年,总后勤部财务部印发的《军队财务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也明确:各级财务部门发布涉密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发布国家和军队明令禁止的各类信息。因此,在确定公开内容时,必须严格按照保密条例划清保密与公开的界限,明确“公开什么”,使财务公开内容严格控制在现行政策纪律和保密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从财务运行环节来看,公开内容主要应包括财务法规、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依据;工程建设、资产处置等财务决策过程;行政消耗性支出、物资采购等热点问题;预算执行、工程决算、单位家底经费和机动经费开支、单位财务管理考评结果等情况。因此,既要防止因财务公开泄露部队实力和重大规划建设情况等军事秘密,也要防止以涉密为由,拒绝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三、健全公开机制,确保“会公开” 总体上讲,在健全公开机制方面,重点应做好几项工作:一要形成职责清晰、密切协同的财务公开组织机制。为了切实加强对部队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应成立单位首长任组长,纪检、干部、军务、财务等部门人员和官兵代表广泛参与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财务公开实施强有力的指导,提高其权威性和代表性,从而确保财务公开得以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拟公开的财务内容、时机、形式等严格把关。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经常征求官兵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不断丰富财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各级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树立“一盘棋”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务部门作为综合理财部门,是财务公开的主责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事业部门作为军队资金的使用者,是财务活动的重要主体,要积极配合搞好财务公开;广大官兵要从关心单位建设和自身利益出发,以“主人翁”的精神广泛参与财务公开。二要选择灵活多样、实用管用的财务公开形式。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不同的内容、范围、对象和密级,以及各单位的自身条件,运用好会议宣布、文件传阅、张榜公示、内部局域网发布等多种形式,并根据形势发展拓宽财务公开的形式,做到灵活多样、程序简洁、通俗易懂、实用管用。三要选好财务公开的时机。财务部门等有关财务活动主体要把握好公开时机,可区分不同内容,根据不同时段、区别不同层次公开相关财经事项,如完成一项大的工作、结清一笔大的账务,应及时公开;属于政策、法规、措施、标准等规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并及时剔除那些过时的内容;对部门预算执行、对外医疗收入、债权债务等情况,应按季公开;对完成一些阶段性、临时性保障任务后的经费收支情况,如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集中采购、福利补贴发放等时效性较强的财经事项,应随时公开。四要规范财务公开程序。财务公开必须做到方法合理、程序规范、有序实施。一般包括财务公开的准备、审查、实施和反馈等程序。公开前,财务部门要对财务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制订财务公开实施方案,确定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然后,向党委、单位保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递交财经信息公开申请报告,经审查后,按照明确的时间、形式、范围等进行公开。公开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官兵提出的意见或问题,努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于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制订计划,限时解决;对于本级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逐级向上反映请示。同时,要注意收集公开资料。在每期财务公开结束后,财务部门要及时对财务公开的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各类图片、账表文字、书面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按需组合、分类装订,做到资料齐全、方便查阅,确保财务公开的连续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四、加强监控问责,确保“真公开” 健全的监控问责机制是扎实、持续、健康开展财务公开的重要保证。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公开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委、纪检、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对部队财务公开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和总结,尤其是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要严格把关。同时,还可以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对官兵反映的意见,要随时收集、及时处理,确保财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另一方面,要推行财务公开问责制度。把财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的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单位(个人)评比先进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对财务 公开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财务公开工作不力、公开内容不及时或者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拒不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或对财务公开工作敷衍应付,甚至搞假公开欺骗群众,掩盖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党纪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0b04ed743231126edb6f1aff00bed5b8f373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