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教发„2012‟40号 关于开展3.26全国中小学消防 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教育办,县直各校(园): 今年3月26日是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增强全县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尤其是火灾伤害的发生,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6日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以“提高消防自护能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主题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集中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在3月26日前后通过国旗下讲话、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举办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 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系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二)上好一节消防常识课。各学校要于3月26日前结合课堂教学,为学生上一节消防知识课,使学生们掌握“三懂四会”(即懂得常见火灾的危害性、懂得常见火灾预防的基本知识,懂得常见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 (三)布置一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作业。各学校要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消防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为主题,给学生布置一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作业,通过这一活动促使学生认识到安全工作与其自身息息相关,把安全意识融入学生思想行动之中。对学生提交的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要组织专人,认真核查并及时加以整改。 (四)开展一次“家庭消防安全计划”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一起制定和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引导和激励师生、家长共同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参与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认真组织人员收集《家庭火灾逃生计划》和《家庭消防安全检查备忘录》并进行点评,进一步加深学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五)办一期消防知识手抄报。要在普遍进行理论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每人出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手抄报,以加深影响、强化记忆。 (六)进行一次火场逃生演练。各学校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并于3 2 月26日前组织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县局将与县消防大队联合,在中街小学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疏散和现场灭火演练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组、社区)、推动整个社会”的深刻内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局信息中心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做好对外宣传活动。 3.认真总结,持续推进。集中教育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校要认真总结活动的方法和效果,积极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于3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照片、视频资料)报县教育局督导室(QQ信箱:502310388)。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教育活动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消防 大队,局班子成员 。 泾川县教育局 2012年3月14日印发 共印65份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9df76ca45177232f60a2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