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残疾人救助的提案 我县有残疾人2.5万人。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十分关心和重视。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我市在弱势群体扶持救助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发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群众解决了不少实事,并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残疾人这个群体的特殊性,予以更大的关心和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险问题务必引起政府的重视。解决这两个问题不仅体现政府工作“以人为本”的施政方针,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建议市政府: 一、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生活困难需要救济仍然是残疾人面临的主要问题。这是由残疾人特性所决定的,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中最困难的部分。农村免征农业税、义务教育实行免费等政策实施后,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无法体现;基层民政部门落实城镇低保、农村救济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客观存在“应保未保”,同时低保、救济不能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针对残疾人提高保障救济标准的要求普遍存在。 1.建立健全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凡是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都纳入低保救助,做到应保尽保,提高保障救济标准,使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长期的保障。 2.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来解决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建议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对残疾人医疗救助的额度适当提高。 3.建立救助制度。政府应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对特困残疾人的医疗康复进行补助,突发重病住院、重度精神病人长期住院治疗、子女就读中、小学或特教学校无法交纳学杂费的残疾人均能申请到特困救济补助。对因自然灾害受到损失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救助。 4.减免残疾人家庭安装数字(有线)电视专用线和管道煤气等相关费用。根据现行规定,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者只要家庭直系亲属中有残疾人的,在办理数字(有线)电视专用线、自来水装费时,凭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及残疾证,初装费可以优惠一半,从而使更多的困难残疾人享受到切实的优惠。 二、要实施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建议。 1.成立残保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参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并适当降低个人缴交部分; 2.在发放保险金的年龄段的方面,考虑到这个群体的特别性,男的要提前10年,女的要提前5年。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d24744336c1eb91a375d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