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交通安全手抄报 陋习一: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 指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城市路口、高速公路上较为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由于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 陋习二:占用应急车道 多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二是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交通安全法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应急车道作为高速公路上专为故障车、抢修路障等而设置的专用车道,被人为无故占用不仅是浪费了公用资源,更严重的是会引发交通事故。 图一 图二 图三 行人应遵守的交通法规和公共道德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在车行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劝阻家人、邻居不占道摆摊、晒粮、晒草和打场,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掷物击车。不向驾乘人员泼污水、扔石子、骂脏话,更不得砸玻璃、戳轮胎。 3、严禁在道路上设置石头、木棒等障碍物,更不准挖掘,损毁公路、铁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铁路边的排水沟。 4、禁止攀折、毁损公路、铁路、河流两旁的树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与车行道间的护栏和隔离墩,更严禁对护栏、隔离墩及其他交通设施如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进行破坏。 以上严禁的行为,都是违纪违法行为。 6、遇到聋、哑、盲人和行动困难的老人,要主动上前帮助,引导他们按交通规则行动。 7、遇到车祸时,要主动报警,协助大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主动给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发现有酿成事故而企图逃逸的车辆,要机敏地记下它的车牌号和特征,及时向交警报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乘人之危,私拿因车祸抛撒在车上、路边的钱财物品。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fb473eb4935eefdc8d376eeaeaad1f347931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