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闲定义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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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休闲定义的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民可支配收入与闲暇时间的增多,休闲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够缺少的一部分。但有关休闲的定义在学术界却还没有取得较为一致的看法,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文章对国内外不同领域的学者对休闲的定义给予了介绍与评价,并分析了休闲与旅游这两个容易混淆的定义的区别和联系。最后,作者对休闲的定义给出了的看法。 【关键词】:休闲;休闲产业;闲暇时间 休闲,《说文解字》中分析:”休”是”人倚木而休”,”闲”同”娴”,意为”女在家里为娴”。拥有闲暇是人类最古老的梦想--从无休止的劳作中摆脱出来;随心所欲去做心爱之事;独立于自然和他人的束缚。休闲是人类社会演进的指示器,标志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随着我国国民收入不断增加、闲暇时间的增多,我们即将进入休闲在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经济中越来越重要的时代,休闲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决定人们生活质量与幸福程度的高低。但对休闲的理解,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一些人把休闲简单地看作旅游、购物、运动;一些人把休闲等同于闲暇、休憩、节日……归根到底就是对休闲的定义理解还不够深入。 一、国内外学者对休闲的不同定义 “休闲”一词本来就有多重含义,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就会得到不同的定义,目前对它的界定,学术界还没有取得共识,争议较多,不同领域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即使同一领域的学者也存在不同意见。把有关休闲的定义进行分类,发现国内外学者主要是从时间的角度、社会活动的角度、生存方式的角度对休闲进行定义的。 1. 从时间角度定义休闲 从时间的角度来定义休闲的含义,通常是指生活中我们拥有较多自由,可以自己支配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的时候。亚里士多德称之为手边儿的时间。基斯特和弗瓦认为:”休闲是人们从劳动和其它工作中解放出来,自由地放松、转换心情,取得成就并促进个人发展的可利用的时间”。May&Petgen认为休闲是”生存问题解决以后剩下来的时间”。凯普兰发现,如果把休闲定义为:”自由时间”,我们的社会中就存在四种不同形态的自由时间:”富有者持久而自愿的闲暇,失业者临时而无奈的空闲,雇员们定期而自愿的休假和伤残者长期的修养,以及老年人自愿的退休。”由此可以看出,不同的自由时间对于不同的拥有者来说是多么的不同。王雅林、董鸿扬将闲暇时间规定为”是人们在履行社会职责及各种必要时间支出之后,所剩下的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的并对职业劳动具有补偿功能的活动时间”。刘红认为:”人们生活中除工作时间、工作往返时间、家务劳动时间、 托育子女时间、满足生理需要时间之外,剩余的、可供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即闲暇。”王宁把休闲看成是”在工作时间和其他必要时间(睡眠、进餐、个人卫生、上厕所、家务)以外的闲暇时间内进行的自由活动”。楼嘉军指出:”所谓休闲是个人闲暇时间的总称,也是人们对可自由支配时间的一种科学和合理的使用;休闲活动虽然与人们所从事的日常生活工作毫无关系,但与劳动并不冲突,休闲活动是人们自我发展和完善的载体。” 2. 从社会活动的角度定义休闲 休闲也被定义为一系列不同类型的活动。在古希腊,”休闲”的词意是:不是在不得不做的压力下从事的严肃的活动。法国学者杜马兹迪埃(Dumazedier)认为休闲就是”一系列在尽到职业、家庭与社会责任之后,让自由意志得到尽情发挥的事情,它可以是休息,可以是自娱,可以是非功利性的增长知识、提高技能,也可以是对社团活动的主动参与。”宋瑞认为,休闲是指”人们在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内自主地、以自己所喜爱的、认为是有价值的方式,从事某些个人偏好性活动,并从中获得惯常生活事物所不能给予的身心愉悦、精神满足和自我实现与发展。从活动内容上看,包括了娱乐、游戏、个人爱好、旅游(除商务、会展旅游外)、健身康体以及文化消费活动。”喻学才指出,休闲是个人在尽完家庭与社会为谋生而不得不尽的工作义务之后,利用闲暇时间根据自己的意愿,所选择的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和品质的活动,包括放松身心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创造力、开阔生活视野。休闲具有非功利性和消费性。 3. 从生存方式的角度定义休闲 如果把休闲定义为一种生存状态,那它就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是一种”不需要考虑生存问题的心无羁绊”的状态。因此,休闲常被用来表述人们从容、宁静的状态,被看成一种优雅的存在状态。马惠娣认为休闲与闲暇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闲暇时间只是计算时间的一种方式,是休闲的物质基础,而休闲则是人的一种存在状态和理想。”休闲是一种成为人的过程,是一个人完成个人与社会发展任务的主要存在空间。休闲不仅是寻欢作乐,也是寻找生命的意义。”休闲的一个主要哲学问题是把休闲从劳动状态与负有责任的其他活动中分离出来。这是人的生存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季相林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一文中将闲暇时间等同于自由时间,即”非劳动时间”,认为:”它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情况下,从必要劳动时间里游离出来的剩余时间。一方面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尺度和标志,另一方面从对人的发展影响来看,自由时间的深层次意义又在于它是人类对自身动物性生存方式的超越,因而也即是对自然必然性的摆脱和对人类自然的确认。”潘一禾批评了将休闲等同于”不工作”、等同于”休息”以及等同于”玩乐”的认识,进而提出工作与休闲应该是整合统一的。 还有学者整合了时间的角度、社会活动的角度、生存方式的角度这三方面的视角,对休闲进行了综合的、多层次的界定。刘啸霆认为只要稍作一下细致分析,即可发现人类的休闲至少可分为这样几个层次:(1)休息,如睡眠等,这是在劳动的间歇为缓解疲劳而进行的一种自发地休整,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劳动;(2)闲暇,即空闲,是有了相对自由时间而未能有目的安排休闲活动的闲散状态,如 北方农村传统的”猫冬”习俗;(3)有意休闲,即把休闲当作一种有意识有准备的活动,追求一定的休闲质量,其隐含的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劳动;(4)追求休闲意蕴,这是在有了相对充裕的自由时间;从而把休闲本身当作直接目标的一种社会行为。比较这四个层次,第一种是有休无闲,是”不得不”;第二种是有闲无休、无所休;第三种虽有休有闲,但是为了别的什么,近乎忙里偷”闲”,只有第四种属于休闲就是休闲,这是真正的休闲,也是休闲研究的核心议题。 二、休闲与旅游定义的辨析 人们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常常容易混淆休闲与旅游的定义,简单地认为旅游是休闲的一部分,旅游是包含于休闲的。随着近些年对休闲研究的深入,这个观点受到了许多学者与专家的质疑,认为休闲与旅游是相互交叉的,不能硬说旅游就包含于休闲之中。首先,来看一下旅游的定义,这里引用在旅游研究中比较有影响的”艾斯特”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而且不牵扯任何赚钱的活动。”根据”艾斯特”定义,旅游一定要是户外活动,而许多休闲活动,如看电视、打麻将、喝茶聊天等活动都可以在家中进行,不属于旅游。其次,旅游中的商务旅游、会议旅游并不是在闲暇时间进行的,这与休闲活动要在闲暇时间内进行也是矛盾的。再有,旅游活动过程,哪怕是再简单的一日或半日出游,也肯定会存在消费;而休闲则不然,拿一本书躺在家中的沙发上也叫做休闲,但不需要任何消费。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休闲就是旅游的一部分。应该说休闲的范围确实比旅游更为宽泛,很多旅游活动就是休闲活动,但这并不绝对,二者因应该是相交的关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047f3cbc5da50e2524d7f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