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区规划师制度的模式研究 吴丹;王卫城 【期刊名称】《规划师》 【年(卷),期】2013(029)009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中原农村社区力量的崛起,城市规划开始关注和吸纳社区诉求,同时由于规划编制对象从新增建设用地转向存量建设用地,规划师的角色从进行物质规划的主体转向利益调节的主体,由此带动社区规划师的产生.基于此,研究论述了深圳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制定背景、主要模式、挑战和问题,认为随着深圳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进一步均衡化,基于社区利益诉求的社区规划师制度和市场驱动型的社区规划师制度将快速发展,政府主导的社区规划师制度将逐渐退居其次.研究最后还提出国内其他城市的社区规划师制度将沿着这一趋势演变的观点. 【总页数】5页(P36-40) 【作 者】吴丹;王卫城 【作者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TU981 【相关文献】 1.对公众参与制度化的探索——深圳市龙岗区“顾问规划师制度”的构建 [J], 冯现学 2.对公众参与制度化的探索--深圳市龙岗区"顾问规划师制度"的构建 [J], 冯现学 3.上海市社区规划师制度初探——以《徐汇区社区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为例 [J], 赵丹羽 4.社区规划师制度模式研究与实践初探 ——以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社区规划师为例 [J], 涂慧君;吕子璇;汤佩佩 5.公众参与视角下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实践探索——以徐汇区长桥街道长桥四村社区为例 [J], 薛璇;王潇;李琳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0eae60ca0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