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地址: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七条 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______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企业依法招用职工,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与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企业的营业期限为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时,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10ce1930b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