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最基本的关系

时间:2023-01-16 14:21: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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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主体的基本形式:①个人主体;②集团主体;③社会主体。 认识客体是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一切对象。 客体的基本形式:①自然客体;②社会客体;③精神客体。 认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

1)实践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2)认识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3)价值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 4)审美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欣赏和塑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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