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公车管理规定如下一、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开发区各办公室及其干部职工。 三、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依据分工,管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干部职工。 四、各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建卡登记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九、个人不准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1— 十、严禁公车借企业和私人使用。公车借给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使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脖行驶。 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值班领导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值班领导。 十三、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十五、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值班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十六、驾驶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乱发议论,不得泄露秘密。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由局党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公车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1.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2.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3篇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1c318e701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