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道德话语中的常见谬误 翟振明 【期刊名称】《社会学家茶座》 【年(卷),期】2008(000)004 【摘 要】我们在媒体登载的评论、人文社科学者发表的论著或各界人士的私下议论中,常常听到对不合现行大多数人观念的性行为的极端情绪化的负面道德评判,并且这种评判经常伴随要求对此类性行为进行法律干预的呼吁。同时,我们也常常听到自以为“开明”的人士对此类性行为表示“宽容”,因为他们认为虽然此类性行为不合道德,但道德应与法律分开,应该让社会舆论与风俗习惯去解决道德问题,而不应该用法律的强制手段去解决。 【总页数】10页(P54-63) 【作 者】翟振明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C913.14 【相关文献】 1.康德道德哲学:一种重建的现代性道德话语 [J], 2.文学理论话语的理论品格问题——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谬误择析及思考 [J], 韩玲 3.谬误连连为哪般——有感于一部书稿中的数则谬误 [J], 米戎 4.话语分析的逻辑:谬误与澄清——当前教育研究中话语分析的教育学审视 [J], 刘燕楠 5.批评话语分析(CDA)中的“功能谬误”与O'Halloran的“理想读者框架” [J], 辛斌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45e2c1046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