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证明》相关说明 根据xx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已有就业单位但不能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签订灵活就业证明。毕业生办理灵活就业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灵活就业证明只用于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率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作为毕业生派遣、迁移户口和转寄档案的依据。 2、认真据实规范填写各项,不得缺项,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毕业生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其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必须填写,以备核查。 3、毕业生在6月20日前,将已盖用人单位章且填写完备的纸质《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交学院106办公室审核存档。 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毕业学校: 就业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姓名 专业 性别 ① 临时性工作 ②非全日制工作 ③弹性工作 (在适合自己的选项打“√”) 薪资(元/月) 学历 学制 邮编 联系电话 毕业生通信地址 E-mail 家庭地址 单位名称 毕业生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北大学软件学院制 注:1、此表由毕业生签名,用人单位、学院盖章。 2、此表只作为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不作为毕业生派遣、迁移户口和转寄档案的依据。 3、编号填写毕业生本人就业协议书编号。 用人单位单位地址 就业方式 联系电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5050dcd312b3169a551a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