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 1. 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范、标准、制度和要求及总公司的《安全管理条例》,并负责监督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 2. 制定本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加强目标管理,根据施工生产情况,协同相关部门按年、季、月度布置安全工作任务和要点。 3.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会审。审查安全操作章程或措施,并监督检查其落实。 4. 组织施工生产安全检查工作。公司每月检查1次;项目经理部每旬检查1次;工地班组每日检查1次,并认真做好检查的原始记录。每次检查均应按检查标准和有关要求评分、填表,并按要求上报。检查中应按公司及总公司制定的奖罚办法执行。 5. 积极主动配合文明安全工地活动的“达标”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及其它安全活动,并负责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6. 积极支持安全方面的技术革新的发明创造。开发和推广安全防护的新设施、新技术、新工艺和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经验,认真审查其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并认真做好试验、验收工作;开展危险预知活动,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7. 负责协同办公室,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8. 负责对新工人(含民工)、调换工种的作业工人的入场、上岗之前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9. 进一步执行“施工生产安全领导轮流值班”制度,每年年初做好轮流值班的安排工作。 10. 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按时统计、填报工伤月度报告表。在每月3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情况按《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月度报告表》要求,填报总公司安全部门。此外,在企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后,应尽快报告总公司(亡人事故,还应报市劳动局、市建委和事故的发生所在地区的检察院),并随即填报《因工死亡、重伤事故快报》快速上报上述单位(重伤事故只报总公司、亡人快报、2日内报总公司)。 11. 协助办公室负责调查重伤以上工伤事故。并在事故的发生30日内填报《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12. 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制定劳保用品的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574106432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