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五一”劳动节前安全防范工作温馨 提示 各部门、学院: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 为了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 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在此保卫处温馨提醒各位老师、同学能提高警惕,强化 节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一、各学院、部门要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严格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 切实加强实验过程的安全教育指导。强化实验室学生准入条件和实验室开放期间带教老师的责任,规范配套各类实验保护器材, 强制使用实验防护设备和器材。 三、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的检查,包括门、窗和水、电、煤。人员离开宿舍或办公室一定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上好锁,并且妥善保管好物品和现金,以防引发火灾以及偷盗事件发生。 四、重点要害部位更要着重检查,不留隐患,做好危险物品的清理和储存,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五、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毯及劣质插 座等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引发事故;不抽烟、不点蜡烛、不在宿 舍楼内焚烧杂物, 不存放易燃物品、 台灯等热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充电时人不能离开,人离开寝室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六、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搓麻将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不准留宿外人。提 高警惕,注意防范陌生人,遇到行迹可疑的人时要主动询问并及时报告。 七、在校园内出行时,应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在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及其他存 在视线盲区的地方要注意观察过路车辆、 确保安全后通行。 校内行驶车辆一定要注意行人和转弯,把车速控制在 10km/h 以下,以防交通事故发生。 八、外出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遵守交通规则, 尽量远离拥挤人群,遵守旅游景点、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防止被盗、踩踏和其他 意外事件发生。 九、校内工程施工方要坚决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未备案的施工方应及时至保卫处报备并签署《安全防范协议书》,若施工过程中须动用明火的, 应携带好《特种作业操作证》至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保卫处已于 4.26 日开始对各校区进行安全检查,请各学院、部门于 4.28 日下班前对本部门进行自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594391982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