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3.1处罚的原则 3.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1.2 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3.1.4 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3.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1 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 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1.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 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 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1.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 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 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 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 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 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1.4 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f)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i)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j)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k)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l)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n)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o)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p)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q)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r)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595147baf45b307e97197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