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与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及标识化管理 一、消防车道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其转弯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的外墙宜大于5m(商业建筑应大于5米,小于10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作业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2、消防车道应明设,不应采用隐形消防车道。 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宽度不小于8m,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至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当确有困难时,可在此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登高车操作场地,且两块场地的边缘间距不宜超过40m。 2、超过100米的住宅楼、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不应小于18m×10m(长×宽);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建筑在设置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不应小于15m×8m(长×宽)。 3、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应为硬质地面,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4、与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必须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5、与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每层均应设置可开启外窗,窗口的净尺寸不得小于0.8m×1.0m(宽×高),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并宜设置可从外部开启的装置。 6、消防救援面不应设置影响灭火救援的高压电线、树木、地下车库出入口等。 7、消防登高场地可以结合道路等设置,但应满足登高要求,且应标识化,有明显标志与周围分隔,具体做法见附件1。 附件1: 消防登高场地标识化设置 一、尺寸: 长:15(18)米 宽:8(10)米 字体:宋体 二、喷图: 图样须喷图(画)在地面,外围以黄色实线为边沿,中心位置以黄色实线为基础色,字体以黑色为基础色,其余部分为地面基色。 图样边上为建筑模型,不用喷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5f289b2f121dd36a32d82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