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门诊设置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控制和治疗工作,把住发热病人的第一关口,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要求,所有的医疗机构均要设立发热病人专用门诊(卫生室、所设立相应的发热门诊室),具体设置标准如下: 一、房屋。至少设有诊室、处置治疗室、留验观察室,每室必须独立。发热门诊与其他诊室应隔离,并设有夜间明显标志和病人通道标示。 二、人员。应有经过培训的1-2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3名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护士。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适量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观察床、听诊血压计、体温计、污物桶、一次性压舌板、处置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灭菌消毒器材、福尔马林蒸消毒柜、手消毒设施等。有条件的应配置心电图机。 (二)通信设施。工作间应有电话与外面联系,工作电话应向所在社区公布。 四、隔离消毒措施。 (一)工作人员着装。医护人员着2层隔离衣(外层为一次性),戴隔离帽、12层口罩、防护眼镜、胶皮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穿工作鞋,套一次性鞋套。 (二)污物桶内置一次性双层塑料袋,污物密封后在焚烧炉焚烧。 (三)工作环境内消毒包括:地面、空气、物体表面等参照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消毒方法。推荐消毒剂:0.2%-0.5%过氧乙酸,BS消毒液,84消毒液,洗消灵,优氯净等。 (四)门诊出入口放置浸湿消毒脚垫,并定时喷撒消毒药液。 (五)听诊器、血压计等不易高温高压消毒器械,用后置于福尔马林蒸箱内消毒。 (六)保持室内通风。 (七)留验观察室床与床之间用屏风相对进行隔离。 (八)留验观察病人应谢绝亲属探视或采取保护措施后探视,以防传染。 五、接诊要求。 (一)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告示,其内容主要包括接诊范围、门诊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 (二)导医人员负责为发热病人戴12层口罩并代为其挂号后,引入发热门诊就诊。 (三)不能明确诊断者,留验观察,积极治疗。 (四)若确诊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疑似病人者,应迅速按规定报告疫情,由专用救护车转入定点医院救治。 六、规章制度。 (一)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准拒收。 (三)发热门诊实行领导负责制。 (四)作好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工作,其保健津贴应及时兑现。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6c659f080eb6294dd886c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