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广东理工学院增加办学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教育部 • 【公布日期】2021.08.16 • 【文 号】教发函〔2021〕110号 • 【施行日期】2021.08.16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民办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广东理工学院增加办学地址的批复 教发函〔2021〕110号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换发广东理工学院办学许可证的请示》(粤教规〔2021〕19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理工学院增加“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鼎路1号”作为办学地址之一。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广东理工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 2021年8月1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6cd400a3a68011ca300a6c30c2259010302f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