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16级地理科学类招生专业(方向)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基本情况 2016级地理科学大类本科生在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目前需要进行分流的共有200人,以后的三年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即从2017学年起按地理科学专业、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自然地理方向)、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资源环境方向)、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地理信息科学专业(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方向)、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测绘工程方向)培养。 二、分流原则 1、依据入学后的第一年学习成绩,兼顾学生生源地的教育水平,分生源区域进行专业分流; 2、各专业(方向)接受学生的人数要兼顾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3、在师资、教学条件等教学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专业选择的需求。 三、分流步骤 1、确定各专业(方向)拟接受的学生数。对2016级学生的专业意愿进行摸底调查,综合师资、办学条件、学科发展需要等多方面情况,确定每一个专业(方向)拟接受的学生数额; 2、将学生按生源地和特殊政策招生情况进行分区,划分为“一区(粤、港、澳、台)”、“二区(中部及东部省份)”、“三区(西部省份)”、“四区(预科生、体育特长生和西藏生)”四个区。根据四个区的生源情况,确定各区各专业(方向)拟接受的学生人数。 3、学生按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的绩点高低确定选专业的顺序。计算第一学年学生学习成绩的绩点,以大区为单位,按绩点的高低将学生排序(绩点最高者为选择专业第一个学生,往下以此类推)。 4、选择专业。以每一个大区为单位,学生依据其第一年学习成绩的绩点高 1 低所得到选择专业的顺序当场选择专业(方向)。专业一经选择确定,不能再更改。 四、分流的实施计划 1、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刘丙军 副组长:许粤 成员:梁育填、刘凯、江涛、杜建会、孟祥韵 秘书:林小华、黄惠珍 2、各专业(方向)拟接受人数 表、2016级地理科学大类各专业接收人数及区域分配计划表 专业名称 所在系 拟接受人数 其中: 一区(粤港澳) 二区三区四区(预(中部(西部科、体育及东部省份) 特长和西省份) 藏生) 1、地理科学专业 2-1、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自然地理方向) 2-2、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资源环境方向) 3-1、地理信息科学专业(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方向) 3-2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测绘工程方向)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系 水资源与环境学系 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系 21 24 29 44 21 58 197 11 12 13 21 11 28 96 5 6 7 10 5 14 47 5 5 8 12 4 15 49 0 1 1 1 1 1 5 4、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 城市与区域规划系 总计 说明: ①转专业进入的有10名,分别是:4名人文地理,4名地信,1名地理科学,1名自然地理 ②全年级大类一共207人(其中本轮分流197人)。分区包括的范围及人数: 一区:96人,包括广东94人,澳门0人,香港2人,台湾0人; 二区: 47人,包括安徽4人,福建3人,湖北6人,湖南7人,江苏5人,江西2人,河北2人,黑龙江2人,吉林1人,辽宁4人,山东3人,河南6人,浙江2人; 三区: 49人,包括甘肃2人,广西7人,贵州8人,海南2人,宁夏1人,青海2人,山西2 2 人,陕西5人,四川5人,新疆5人,重庆2人,云南6人,内蒙古2人; 四区:5人,包括体育特长生1人,西藏生4人,预科生0人。 3、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于2017年8月底完成专业分流。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形成意见,上报学校教务处解决。 3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17.8.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734debf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