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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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16级地理科学类招生专业(方向)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基本情况

2016级地理科学大类本科生在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目前需要进行分流的共有200人,以后的三年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即从2017年起按地理科学专业、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自然地理方向)、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资源环境方向)、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地理信息科学专业(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方向)、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测绘工程方向)培养。

二、分流原则

1、依据入学后的第一年学习成绩,兼顾学生生源地的教育水平,分生源区域进行专业分流;

2、各专业(方向)接受学生的人数要兼顾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3、在师资、教学条件等教学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专业选择的需求。



三、分流步骤

1、确定各专业(方向)拟接受的学生数。对2016级学生的专业意愿进行摸底调查,综合师资、办学条件、学科发展需要等多方面情况,确定每一个专业(方向)拟接受的学生数额;

2、将学生按生源地和特殊政策招生情况进行分区,划分为“一区(粤、港、澳、台)”、“二区(中部及东部省份)”、“三区(西部省份)”、“四区(预科生、体育特长生和西藏生)”四个区。根据四个区的生源情况,确定各区各专业(方向)拟接受的学生人数。

3、学生按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的绩点高低确定选专业的顺序。计算第一学年学生学习成绩的绩点,以大区为单位,按绩点的高低将学生排序(绩点最高者为选择专业第一个学生,往下以此类推)。

4、选择专业。以每一个大区为单位,学生依据其第一年学习成绩的绩点高



1




低所得到选择专业的顺序当场选择专业(方向)。专业一经选择确定,不能再更改。

四、分流的实施计划

1、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刘丙军 副组长:许粤

成员:梁育填、刘凯、江涛、杜建会、孟祥韵 秘书:林小华、黄惠珍

2、各专业(方向)拟接受人数

表、2016级地理科学大类各专业接收人数及区域分配计划表

专业名称

所在系

拟接受人数

其中:

一区(粤港澳)

二区三区四区(预(中部(西部科、体育及东部省份) 特长和西省份) 藏生)

1、地理科学专业

2-1、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

业(自然地理方向) 2-2、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资源环境方向) 3-1、地理信息科学专业(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方向) 3-2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测绘工程方向)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系 水资源与环境学系 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系

21 24 29 44 21 58 197

11 12 13 21 11 28 96

5 6 7 10 5 14 47

5 5 8 12 4 15 49

0 1 1 1 1 1 5

4、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 城市与区域

规划系 总计



说明:

转专业进入的有10名,分别是:4名人文地理,4名地信,1名地理科学1名自然地理 全年级大类一共207人(其中本轮分流197人)。分区包括的范围及人数: 一区:96人,包括广东94人,澳门0人,香港2人,台湾0人; 二区: 47人,包括安徽4人,福建3人,湖北6人,湖南7人,江苏5人,江西2人,河北2人,黑龙江2人,吉林1人,辽宁4人,山东3人,河南6人,浙江2人; 三区: 49人,包括甘肃2人,广西7人,贵州8人,海南2人,宁夏1人,青海2人,山西2



2




人,陕西5人,四川5人,新疆5人,重庆2人,云南6人,内蒙古2人; 四区:5人,包括体育特长生1人,西藏生4人,预科生0人。

3、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20178月底完成专业分流。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形成意见,上报学校教务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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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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