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辩论词

时间:2023-12-18 22:14:2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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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辩论词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方所持观点为:眼见为实。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概念,眼见,即指视力正常(通态、大众化、合理)的人通过眼睛观察而得到的客观的事物发展、演变的全过程。那何为“实”呢?实即实物,符合客观情况。深入剖析辩题,今天双方争论的主要焦点就是:通过“眼见”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最终是否能够符合客观情况,并借此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与追求。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证我方观点:

首先,追根溯源,眼见的确为实。汉·刘向《说苑·政理》中有云:“夫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换言之,“耳闻,目见,足践”三者,均可达到获取客观情况的这一终极目标,然只是“闻道有先后”,达到最终目标的时间与效率略有差异罢了。而,且不论效率怎样,“眼见”的确不失为一种获取客观事实的途径。正如评价一个楼盘品质怎样,你对其整体规划是否满意时,有实景可看的现房是最能让你理性下单的。它可以真实展示楼盘的内在品质,有助于消费者正确判断和选择。

因此我方认为:眼见为实。

其次,纵览人类发展史,眼见也的确为实。在古代,没有LED没有电脑,没有纷繁的图片,人看到的均为实体;而现在,虽然有了各种发达的科技,且不论其真实性如何,逻辑性怎样,单就我们从其中所见而言,其的确是实物。在时代发展过程中,人类科技会进步,人认知水平必然提高,而我们“眼见”之法也会改变,但是,我们所


“眼见”的,却一直都是实物。眼见,向来为实。我们应该注意的,就是在探究“实”的存在时,应立足于当下的认知水平,科学地、有依据性地更深入探求真理。

因此我方认为:眼见为实。

最后,用一种辩证的眼光来看,眼见也的确为实。现象有真相与假相之分,然不管是真相还是假相,都是存在的,都是“眼见”知觉到的事实现象,都具客观性,是事实性存在。一旦制造了假相,这个假相性的事实就确实发生过、真实存在过或仍然存在着,其本身的存在就是客观的。因而,我们可以说,“假事实”在客观上是存在的。虽然人未必可以看到真相,但不可否认,人们可以看到事实。故而我方认为“眼见为实”(假事实不同于虚构事实,虚构事实在客观上是不存在的,是纯粹主观性的存在,是纯粹主观性的构想、想象和捏造。

在“眼见为实”的同时,不猜忌、不偏信地做出判断,对得到的信息作进一步调查和分析,这才是我方所要倡导的真正的“眼见为实”之意义所在呀!

综上所述,我方一致认为:眼见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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