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时的乘车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的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校车管理工作。 二、学校专职管理人员要组织学生排队到候车点候车,并按顺序排队上下车,把学生送上校车后,要与照管员进行交接签字。 三、学校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教育普及率达100%。教育学生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四、学校要确定每辆校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校车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校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校车超员现象。 五、每辆校车上安排一位管理人员随车管理,负责车内秩序和学生上下车时的安全。 六、每辆校车上要带有乘车学生花名册,并进行点名上下车。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车、下车地点或被家长接走,随车照管员要做好记录。 七、年龄小的学生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1 / 3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八、校车在接送过程中,随车照管员必须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九、上下车要随车照管员亲自开门,要等车停稳了才能让学生上下车,不得大声斥责和殴打学生,且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接和送的过程中,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十、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若在预定时间内学生没到,照管员必须与家长沟通确认后,方可开车。 十一、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十二、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校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校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十三、校车在校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校车进出校园时,随车照管员必须下车协助司机安全进出校园。 十四、载送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有限速规定的道路,从其规定,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或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在校园内不得超过5公里。 2 / 3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035f5d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