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涂尔干的人类学研究及其社会学旨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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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涂尔干的人类学研究及其社会学旨趣(一) 论文关键词:潦尔干人类学原始宗教社会分类知识社会学目的论 论文摘要:涂尔干的《宗教生活的叁本形式》以及《原始分类》中,贯彻着一种通过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达到对其社会学观点的说明的思路。他通过对澳洲以及其它一些原始部落的社会结构和宗教崇拜形式的人类学分析,得出了宗教是社会团结得以产生的始作俑者,而宗教本身又是社会的安排,所有的知识形式都是社会功能需求的结果的结论。 涂尔干(Durkheim,E)是社会学思想史上的三位古典大家之一。“在社会日益分化背景下,如何促进社会的重新整合和团结”是他终其一生的学术活动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检视涂氏对这一问题的所有著述,可以大致将其研究理路分为两个阶段:早期主要是提出问题,形成研究大纲(代表作品为《社会分工论》)和在现代社会背景中寻求对所提出问题和给出的答案的经验论证(代表著作为《自杀论》);后期主要是探索道德的社会整合功用实现的路径(如一些教育学著作),并用历史学和人类学方法追溯社会整合和团结的道德路径的历史起源与合理性(代表作是《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本文将以《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和((原始分类》为主要范本,对涂尔干后期的人类学研究及其所欲达致的社会学目的作初步解读。 一、视角选择的理论动机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是涂尔干的重要代表作之一,阿隆(Aron,R)对该著作的评价极高:“这一本书无疑是最重要、最深刻、最具有独创性的著作。同时,在我看来也是作者的灵感表达得最清楚的一本书。”该书主要是利用了大量的有关澳大利亚原始宗教情况的人类学资料来分析和证明作者一生所坚持的学术见解:社会联接和整合的原因可以从宗教中寻找,宗教是社会团结和科学发韧的温床,但宗教本身又是一种社会事实。由此可见,涂尔干对人类学的研究的基本旨趣并不在于人类学本身,而是直接指向了其社会学主题。为什么涂尔干选择这种人类学的研究视角?这里有几个原因: 第一,这是由涂尔干的学术兴趣决定的。他试图通过这项研究回答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整合的力量(包括道德力和情感力)的历史起源间题,换句话说,即集体意识从何而来的问题;二是人类知识包括社会分类的起源问题。这两个问题本身就带有历史发生学的内涵,因此,惟当揭示出人类的历史起源和演变的基本脉络后,方能做出合理的解答。 这样,第二—问题的解答就跟涂尔干后期所强调的历史研究方法勾连起来了。涂尔干早年曾对孔德所推崇的历史研究方法进行了尖刻的批评,强调应代之以比较方法。这种不成熟的批评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得到了自我纠正:“对那些最近出现的宗教来说,除非我们去追踪它们在历史中逐步形成的历史,否则我们就很难了解它们。实际上,历史分析是可能适用于此的唯一的解决办法。事实上,对于上述研究目的而言,历史方法也许是最为恰切的研究模式。 第三,更进一步看,涂尔干对历史方法的选择,对人类学视角的青睐,又可追溯到他思想中所贯彻的实证主义、进化论、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等理念。实证主义的涂尔干的基本社会学研究方法和所要达致的目的都来源于17世纪启蒙理性以来的自然科学传统;结构主义的涂尔干则相信社会事物芜杂的表面后存在着一个决定其本质的、像自然“规律”一样客观、固定的“实在”:“在所有信仰体系和膜拜体系的基础中,必然存在着某些基本的表现或概念,以及仪式态度,尽管它们形式多样,却不论何时何地,都具有着同样的客观指涉以及同样的功能。而要简便精确地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回到最简单的存在中去,因为“在低级社会中,任何事物都是共同的。活动是定型的;每个人都在同样的环境中进行着同样的活动,而这种行为的一致性也不过是思想一致性的体现。每个心灵都被卷进了同样的旋涡,几乎所有的个体类型都是按照种族类型的模式得以确立的。但问题在于,这种对原始宗教的研究如何能达到涂尔干对“最想了解的”“今天的人”的目的?在进化论的涂尔干看来,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因为,虽然原始宗教同现代宗教在形式上的各种差异非常显著,但这只是社会不断进化,不断从简单走向复杂,从低级走向高级的一个表现而已,而在深层结构上、在本质上,原始社会同现代社会仍然是一致的,亦即“有着同样的客观指涉以及同样的功能”。正是这种一致性为对原始宗教的研究成果通向现代工业社会架起了交通的桥梁。 二、问题研究的基本逻辑 众所周知,涂尔干是一位社会学主义者,在社会与个体之间、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之间,他始终强调社会、集体主义的绝对优先性,而涂氏的所有研究也都以证明这种主张为宗旨。为证明自己的这种说法的合理性,他就必须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力排任何非社会性因素,首先论证宗教的社会特征以及其社会功能赖以产生的结构性条件。 (一)宗教的本质 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作者首先对有关宗教的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做了较为明确的回答。他建构了自己的宗教概念,认为宗教必然将整个宇宙分为对立的两类,即凡俗世界与神圣世界;宗教有几个构成性要素,即禁忌、信仰、仪式和教会。接着,作者先后批驳了泛灵论宗教学说和自然崇拜宗教学说,并对宗教和巫术做了区分。他认为,泛灵论宗教学说和自然祟拜宗教学说都只能使其自己的解释对象丧失客观实在性。如果宗教所祟拜的是不真实的神灵和由于人们的恐惧而变形了的大自然的力量,那么宗教就相当于集体的错觉。这两种宗教起源学说“为了说明这些宗教思想的虚假材料是怎样获得毫无客观基础的神圣性的”,“必须承认一个完全由虚幻表现构成的世界叠加在了另一个世界之上,前者使后者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发展到了无法辨认的地步,并用纯粹的幻觉取代了实在。在泛灵论,是梦的幻觉带来了这种变形;在自然崇拜,则是通过语词引发出来的一群辉煌而又空洞的意象带来了这种变形。不过在这两种情况里,宗教都必须被当成是澹妄的想象的产物。”在此基础上,作者指出,宗教的本质是图腾崇拜。这种崇拜“是一种更基本、更原始的膜拜”,而泛灵论和自然崇拜“只不过是它的派生形式或特殊方面而已”。对于巫术,涂尔干认为,关键是它缺少稳定的教会组织,不能形成社会力量。但是,即使是图腾崇拜。其对象并非就是体现图腾的具体的物体,而是这种物体所代表的记号、符号,而这些符号和记号是由社会贴在这些物体上的。这样,就在理论上奠定了宗教的社会性基础,把原始宗教研究定位在社会学的语境中。(二)图腾崇拜的社会起源与社会功能 确立了图腾崇拜在宗教中的本质地位后,就要对图腾崇拜的社会产生及其社会功能进行深人的剖析。涂尔干使用了他最为推崇的功能研究方法。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涂氏正是通过对图腾在原始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的研究来达到他最后的研究目的的。 图腾往往是由一些事物如某种动物或植物充任的,其存在,首先是作为原始社会特定组织如氏族和胞族的名字和标记出现的,是该组织与其他组织相区别的一个标志,“是每个氏族把自己和其他氏族区分开来的记号,是氏族个性的可见标志”。这是图腾存在的最为基本和外显的功能。 更为重要的是,图腾是氏族崇拜的对象,是“礼拜仪式的一部分”,具有“宗教性”。图腾之所以能获得这种宗教性,是因为它被视为具有决定氏族及氏族成员的安全和生死的强大能量。而这种宗教性的维存,则主要通过宗教仪式—如通过禁忌、神话的编造和膜拜仪式—实现的。 正是通过对图腾的这种宗教式的社会建构,图腾被赋予了一种“力”,这种“力”不仅被想象成物质力,而且具有强大的道德力。一个土著“之所以要针对图腾生物有一些独特的举止行为,不仅是因为在这些生物中蕴含着在物质上令人畏惧的力,还因为他感到他在道德上也必须如此。他觉得他在服从一道律令,履行一项义务。对于这些神圣的生物,他不仅是畏,而且是敬。不但如此,图腾就是氏族的道德生活之源。 对图腾的膜拜,同时还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同道德力一起,共同维系着社会对于个人的至高无上的优先性和社会的团结。这正是涂尔干最需要说明和论证的观点。宗教是社会的产物,或者干脆说,宗教是社会的故意安排。涂尔干说,“古往今来,我们看到社会始终在不断地从普通事物中创造出神圣事物”,“惟有社会是这类各色神化的始作俑者”。具体言之,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正是社会从自身出发的有意识建构。在涂尔干的视域中,“神首先被人们认为是高于人自身的一种存在,是人的依靠”,“而社会也给我们永远的依赖感。因此,社会的存在也是神性的,是一种凌驾于个体之上的力量。但是,社会为什么要建立自己相对于社会个体而言的神圣呢?涂尔干回答该问题的方法是他早年所竭力回避的目的论模式:’·既然社会独有一种和我们个体不同的本性,那么它就会去追求同样也为其所独有的目标。可是,它不以我们为媒介就不能达到目的,所以它就会命令我们去协助它”;同时,“群体是在个体中并通过个体才得以实现的”“氏族就像其他各种社会一样,只有在构成它的个体意识中并通过个体意识才能存在。而社会对个体的统治和约束,不仅仅’.主要不是由于它在物质上所特有的无上地位”,更重要的“是它所赋有的道德权威”。对这一问题做出解答后,涂尔干进人了第二个问题;社会何以能建构起这种神圣性呢?换言之,即:社会“是怎样产生道德力”,怎样使信仰者“觉得自己找到了避难所,受到了庇护者和保护人的支持的”在这里,涂尔干陷人了循环论证的泥沼。他回答道:..是社会把人提升起来,使他超越了自身”。是社会通过组织各种“外部活动”即宗教膜拜活动,“集体观念和集体情感才有可能产生,集体行动正是这种意识和情感的象征”。这可以算是涂尔干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但问题是,社会何以有这种发动集体行动的能力?涂尔干是这样回答的:“因为社会只有在发挥作用时才能让人们感受到它的影响,但是,构成社会的个体如果没有聚集起来,没有采取共同行动,社会也就无法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在涂尔干的思想中,社会既是集体行动的结果,又是集体行动的发起者。 (三)知识的社会发生 宗教的另外一个功能是推动了知识的产生,即形塑出了人类最原初的分类模式和类型概念。在《原始分类》和《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涂尔干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是知识社会学发韧时期的重要文献。 与其集体意识的起源相一致,涂尔干的知识社会学的基本命题是:知识是社会根据自己的需求而建构出来的。他指出:“社会是宗教的起源”,而“思想的基本范畴,因而也包括科学的基本范畴都起源于宗教”,“可以说几乎所有重大的社会制度都起源于宗教”.“事情非但不象弗雷泽想象的那样,人们的社会关系要以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基础,而且事实上,正是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原型。涂尔干从社会学角度对人类早期的分类图式进行了研究,并进一步对范畴、概念、逻辑思维以及科学的社会起源作了论述。 涂尔干对原始分类的功能的研究带有较强的目的论色彩。分类的“目标不是辅助行动,而是增进理解,使事物之间的关系变得明白易懂。一旦给出了某些作为基础的概念,心灵就会感到一种需要,要把对其他事物所形成的观念与它们联系起来。于是,这种分类首先就要联系观念,统一知识。这种解释在今天看来无疑有其部分的可信性,但问题在于.涂尔干曾经坚决反对的这种将结果当作原因来分析事物之发生的目的论研究方法却很大程度地表明这种研究并没有相当坚实的人类学基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462afb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