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一中 保送规则 (一)保送资格对象 1.嘉兴市本级学校中具有市本级户籍和市本级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在本学区学校就读且八、九年级无转学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市本级民办初中就读的非市本级户籍,同时具有嘉兴户籍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具有保送资格,但只能占用一级重点高中(仅限一中)面向市本级外招生的指标,操作办法与市本级户籍学生相同,但需注明生源地。 (二)推荐条件包括三项:综合素质评价、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 德、智、体诸方面表现一贯优秀,依据《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B及以上者,其中“品行修养”必须为A。七至九年级每学期期末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社会、政治、科学)成绩优秀者,其中七至九年级各学期期末学业考试成绩全科总分按照当年五门学科实际考试分数计算,其中“社会,思品”算作一门。要求学业成绩在学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前14%,每学期体育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且中考体育成绩达到25分及以上。当初中学校在前14%学生中不能完成推荐计划时,最多可以放宽到16%。同等条件下,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dd0410ae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