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电话会议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视电话会议室的管理,确保电视电话会议室的有序运转和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各分会场要配合主会场做好系统调试和技术保障工作,服从主会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会场内各种会议设备达到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二、电视电话会议室的布置,要按会议要求标明会场名称、会议标语等,并在会场前排放置参会领导的席位牌,会场内不得出现公司名称或者其他商业性标识。 三、电视电话会议室内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或挪作它用,参会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若造成损坏,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分析原因,落实赔偿责任。 四、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必须严肃会议纪律,自觉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不得随意交谈和走动,并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会场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墙面等部位随意张贴、涂写。 五、国家和省、州开到县级的电视电话会议由县XXXX中心负责系统的调试和技术保障,各会议组织单位要及时与县XXXXX中心联系(联系电话:XXXXXX)。 六、会议组织单位负责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场布置等工作, 七、会议服务工作由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科要保证电视电话会议室干净整洁,桌椅排放整 齐,并按会议需要备好茶杯,饮用水,会后及时打扫清理。会议服务工作由会议组织单位自行与XXXXX协调联系。联系电话:XXXXXXX。 八、会议结束后,XXXXX中心要负责登记会议名称、参会人数及会议召开时间等。 九、本管理制度自2011年11月1 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bdde586a0116c175f0e4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