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之间的发送公函 【篇一】 “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调动干部,联系参观、学习,联系业务,邀请参观指导„„。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门询问的“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问题以及民政部对此问题的答复,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如《民政部关于请安排每年生产三百辆火葬运尸专用车的函》就是为向国家计划委员会请求批准而发的。 【篇二】 xx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请示》(浙政〔20xx〕2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隶属于海关总署,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四月十八日 【篇三】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bee78e773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