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迟报备案情况说明 根据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行公职人员白事报备制度的通知,为加强对全镇公职人员白事简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决定在全镇公职人员中全面实行白事报备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有三项要求。 一、报备范围 全镇公职人员(含退休人员)及上下两代直系亲属办理白事的,均需向镇纪委监委报备审批,接受监督,并填写《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报镇纪委监委。 二、报备要求 丧事确保在1日前报告,并如实填报《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报备用途 根据报备信息,镇移风易俗办将督导检查公职人员红白喜事简办情况。公职人员大操大办的,由有关机关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1a6c3ab6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