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守则(一) 1、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带统一的工作证;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打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在施工现场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吸烟,要在吸烟区吸烟,并禁止挪用吸烟区的烟头桶,违者罚款50元/一次; 5、禁止在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饮酒,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6、在两米或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子脚部做好防滑措施; 7、在现场施工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物料或工具等物品,同时严禁随便开启已完工的活动窗口。 8、在现场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已完成的铝窗、墙面、涂料、防水层、大理石、瓷砖、扇灰面等产品及其它班组已完工的设施。 9、在调制或喷涂挥发性溶剂油料地段,必须有通风设施,生产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同事不许在附件吸烟、焊接、或生火,严禁烟火。 10、施工现场注意使用碘钨探照灯,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严禁吸烟及应放置足够的灭火器。 11、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 12、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留宿。 13、楼梯部位需添加防护设施,保证通行安全。 14、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设备。 16、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17、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1/2 18、严禁在工地内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具、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19、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0、施工过程中,电线必须要挂墙。 21、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2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不得故意破坏。 23、全体人员之前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惠互利,团结一致,发生矛盾时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与其他公司员工也是一致,严禁发生谩骂、打架等现象,违者将使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于50—2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或移送至机关处理。 交底人签字: 工人签字: 2/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34c9d8fa0f76c66137ee06eff9aef8951e48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