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及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公司各部: 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及工作安排意见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10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一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3~4日(星期六、日)照常公休 二、加班工资的发放 2009年4月5日(星期一)上班的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三、放假安排及要求 (一)各生产单位在确保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各自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休假。综合部仓库等职能部门根据生产情况适当安排人员值班。安全生产部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统筹管理工作。放假期间公司值班、带班按照值班表和带班表照常执行。 (二)公司其它相关单位原则上全部放假。确需安排加班的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放假期间坚持正常工作的单位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值班领导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三违”和脱岗现象的发生,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四)公司领导节日期间安排值班的按时参加总厂各项例会和活动。 (五)各单位将加班值班人员申请表(见附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于4月2日下午前报综合部综合管理员,同时将电子版发到公司邮箱(jxgszhb@lhxx),未经审批的不予支付加班工资。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单位 2010年清明节加班人员申请表 加班人员 部门负责人意见 公司总经理意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84dbcea1c7aa00b52acb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