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精神文明宣传栏的申请 榕江县人民政府: 创建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改善榕江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榕江软实力和竞争力而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创建文明城市是全面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全面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体”现代化建设的综合载体。全力推进创建我县文明城市工作:对于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我县旅游城建设和积极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意义。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没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宣传是提升市民整体素质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加大榕江形象宣传,提高榕江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促进榕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由榕江县文明办组织有关文化产业企业,在榕江城区各街道路段设立《榕江之窗》精神文明宣传栏,便于为我县做好精神文明宣传工作,特向榕江县住建局申请,请予批准为谢! 榕江县文明办 2011年9月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e2957c45fbfc77da269b1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