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发展,农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村级组织财务监督流于形式,审计监督不规范。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的实际情况,对村级组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如何进行规范管理提了了详细分析。 村级组织 财务审计 一、村级组织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1、资产投资、出让、租赁、清理等存在问题,管理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集体资产因历史原因,没有入帐,家底不清,极易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投资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合同成为一纸空文;以往年度村出借资金,因种种原因无人追讨;在资金收缴和运用上,有的以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或收支均不入帐;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帐,导致集体资金的体外循环。2、征地拆迁等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分配方案有完善。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部分村居存在挪用土地补偿费的现象,挪用的资金用以弥补各行政村或自然村级各项经费的支出,再加上管理、分配不透明,不规范,极易激化各种农村潜在的社会矛盾。3、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不够高。村级财务审批制度流于形式,根据《安徽省村集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村一般财务开支要由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复核、村务公开监督组审查后入帐。但是根据各个村居的审计发现,村务公开监督组这一环节流于形式。不按时报帐,白条支出现象严重,特别是招待费和工程款未开根据税务发票,而以收据或代办条直接支付,票据入帐手续不完备,甚至有的大额支出凭证后竟未任何附件;4、聘用人员随意性较较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但是实际在各村居审计时发现,各基本上都有聘用人员,用以承担村里的面的工作。这些人不占村两委的编制,工资是由村里面支付,加重了村民的负担,造成了不好的影响。5、管理费用过大,尤其是招待费支出较为突出。管理费用以各种方式存在,特别是招待费,村级零招待费规定在实际工作执行中难以得到落实,基本上村村都有招待,有的比较大,隐性招待费也难以遏制,严重影响了农村干群关系。6、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比较混乱。各个村居对于工程项目建设有极少部分经过一事一议,然后通过村委会制定的招投标程序,实行招投标;有部分是经过区招标办招标;但大部分工程项目没有经过招投标和审价程序,漏洞较大,给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容易滋生腐败,应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节约集体资金。 二、针对村级财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各村居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建立健全现金、存款内部控制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用制度来管理人、财、物。2、加强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清理登记,摸清家底。首先,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其次对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最后,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3、坚持财务公开,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对于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项目资金,实行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重点项目可以一个月公开一次。4、依托社会化服务,创新财务管理形式。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可以推行村居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或财政主管部门,建立村社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办公室),统一执行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代管各村财务专用章、统一使用票据、统一开设监管账户、统一档案管理,进行代理记账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这种形式能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5、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各级政府应及时出台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和制度,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村级财务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重点关注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2]安徽省村集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3]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中国网 china.com.cn.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ec76e58f7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