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 函 (201**)***律函字第***4号 尊敬的 *** : ***律师事务所担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下简称“**银行”)的常年法律顾问,现接受***银行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银行与贵方***借贷合同纠纷相关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据***银行提供的资料显示:贵方与***银行签订了《****借贷合同》,借贷金额为人民币*****_元,借贷期限为_***_年。截至_***年_**_月_***_日,贵方已经连续_***_天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贵方当前的拖欠金额为人民币_****_元,贵方现在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_元。 贵方已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请贵方在接此函_***日内偿还全部逾期本息,否则承办律师将根据***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州支行的委托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 —— —— ———— —— —— —— ———— ———— ———— 送达回执 本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贵所律师函[(201*)****律函字第****号],已完全了解逾期还款之法律责任。现承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办理完毕还款事宜。 否则,贵所有权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授权采取一切法律手段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签收人: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f3531d0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