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冲突理论分析 2014级社会工作 王子傲炳 104042014026 摘要 随着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不断加大,民众对现实生活以及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而2016发生的多起群体性事件也恰好反映出如今民众的经济利益诉求越来越高。首先,多起群体性事件发于同一利益诉求,如由e租宝非法集资案、高考减招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多地发生;其次,随着事件影响范围的扩大,媒体聚焦,报道增多,强化了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的认知,进而“乐于模仿类似行动以取得关注”。而这些群体性事件的背后是更加深刻的经济社会问题,本文将以社会冲突理论的视角,对今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冲突 利益诉求 社会功能 一、群体性事件及其产生原因 所谓群体性事件, 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扰乱社会秩序, 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这一界定指出了群体性事件的聚众性, 突出强调群体性事件的违法性和危害后果。下面列举一些2016年发生过的比较重大的群体性事件。 3月 黑龙江龙煤集团讨薪事件 5月 江苏抗议“减招” 6月 北京家长抗议毒跑道 6月 西安抵制网约车 6月 湖北仙桃抵制生活焚烧发电站 7月 多地因海南仲裁案抵制肯德基 8月 广东深圳抗议兴建垃圾焚烧厂 近几年,我国的群体性事件频发,这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改革深化,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压力增大,经济发展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玉经济利益相关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由于受到多元文化尤其是西方文化的影响,人们开始更加关注自身的利益,使得劳资矛盾也更容易滋生。不同的价值观念也使得各方的利益更加难以协调,严重的则直接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收入差距的逐渐扩大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分化越来越明显。贫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公,社会资源分配不公都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且随着党内防腐工作的深入,民众越来越多地看到官员们“抢占”了许多社会资源,损害民众利益,这也不免引发民众的情绪,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但究其本源,群体事件的核心还是利益分配问题。 二、基于社会冲突理论视角的视角分析 社会冲突理论主要代表达伦多夫提出社会并不总是均衡一致的系统,冲突也并不是社会的非常态,社会具有两副面孔:一方面是均衡一致的,另一面则是充满冲突的。也就是说,社会冲突是具有普遍性的,是一种常态,甚至可以说社会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可以认识到,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群体性事件是很难避免的。 科塞的社会冲突论认为冲突是有关价值、对稀有地位的要求、权力和资源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对立双方以破坏甚至伤害对方为目的。根据这个定义,科塞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在于人们对各种物质性东西的分配不均和对非物质性东西的价值判断不一致。由此看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对立的双方基于不同的价值观而产生的,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而引发的社会斗争,是对社会资源的诉求。 如上文列举的黑龙江龙煤集团讨薪事件。从以往的新闻事件中我们知道“老板拖欠员工工资”这类事情也不是这一时的事件,而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并且这个问题长期的不到有效解决,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障显得不那么有力。因此,往深层次讲,这类事件的发生时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人民群众不断积累的不满情绪得不到重视,问题得不到解决,这也是当前社会现实的反映,党和人民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党员究竟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值得深究,人民不相信执法部门,人民群众对党失去了信心,最终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来争取自身利益。 以社会冲突理论视角来分析群体性突发事件,本文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作为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从冲突理论的视角分析也同样地具有不可避免性。通过以上案例纵观我国近年群体性事件特征,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是一种社会的常态,我们应该客观分析与评价,同时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有其根本性的原因,它也反映了我国所处的时代的特征与社会的背景。 (二)群体性突发事件本身具有冲突性质。从原因上讲,归根结底,就是物质资源分配不均,对事物的价值判断不一致导致的。在当今社会的突出表现就是权力、地位和资源的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拉大而引发的利益矛盾,利益冲突。随着体制转轨和社会改革的深入,中国的社会阶层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社会利益关系出现了复杂化趋势,然而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远远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这导致贫富差距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 (三)科塞在《社会冲突的功能》中指出,社会冲突有负功能亦有正功能,这取决于冲突的性质及社会群体或社会系统的内部结构。一般而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负功能比较明显,也容易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如:损害政府和国家机关形象。在当前社会中,许多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的根源都与政府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教育部的减招、拆迁、领导贪污等问题,人民群众对政府执政能力对公职人员办事公信力产生了怀疑,严重破坏政府公信力和形象。2.破坏社会秩序。许多群体性事件是带有暴力行为的,例如打砸汽车、乱拉横幅、阻碍交通,还给周围百姓造成混乱玉恐慌,对人们的心灵产生巨大的消极的影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健康。 (四)达伦多夫的社会冲突调节的观点,即社会冲突时客观存在且不可避免的。我们的党和政府可以从其中获得启示。既然群体性突发事件客观存在,不可避免,我们可以从社会调节的角度来探索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这有利于今后预防甚至是后续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不导致进一步恶化的社会影响和后果。既然有冲突必然有相互对立的利益群体,那么在处理问题时,党和政府应该牢牢抓住这一矛盾双方,成立必要的专门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的公共机关,制定必要的规则,加强立法,正确及时合理地处理各类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加强建立社会的安全阀机制,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冲突。 参考文献 [1]王战军:群体性事件的界定及其多维分析,《政法学刊》,2006年第5期。 [2]侯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天津:南京出版社,2001,(5)。 [3]黄建宏、肖显富:社会冲突理论启示群体性突发事件研究,《老区建设》2009.14;33-34。 [4]王洪、刘芳:《社会冲突理论视角下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分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f710e4b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3f.html